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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陈某与妻子于1999年登记局结婚并于2000年生育一子,婚后双方感情破裂,并于2001年开始分居。2014年,陈某想重新组建家庭,到法院起诉离婚时却发现妻子患上精神病,请问陈某能否要求与妻子离婚?
[法律解读]
根据《关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一规定不以一方付出较多或一方具有过错为前提,只是一方生活苦难为前提,是夫妻间互相抚养义务的衍生,故如果妻子在要求支付一定的费用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