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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如何计算具体赔偿金?附计算方式

时间:2023-11-24 09:22:37 点击:22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如何计算具体赔偿金?附计算方式

2023年3月12日,上午8点02分左右,赵某驾驶机动车在某道路上与钱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赵某车辆上的乘车人李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本次交通事故由某交警大队认定,赵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钱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乘车人李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李某(52岁)住院治疗一共50天。2023年6月某司法鉴定所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明确李某本次外伤所致右膝关节部分功能障碍的伤残等级属于十级,误工期90-150日,护理期为60-90日,营养期为30-60日。

作为乘车人李某,我们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1.医疗费用,具体金额以医疗机构出具的收费票据为准;
2.残疾赔偿金,82172元(贵州省2022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086元×20年×十级伤残赔偿系数10%);
3.住院伙食补助费,5000元(住院伙食费计算标准100元/天×住院50天);
4.营养费,鉴定意见营养期为30-60日,需进一步结合医嘱确定具体时间。若医嘱确定为35天,则营养费计算数额为:1750元(营养费计算标准50元/天×营养期35天);
5.护理费,同上,需进一步结合医嘱确定具体时间。若医嘱确定为75天,进一步结合李某住院期间聘请护工实际支付的费用220元/天。护理费计算数额为:16500元(220元/天×护理期75天);
6.误工费,同上,需进一步结合医嘱确定具体时间,若李某有固定收入,则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李某无固定收入,按照贵州省统计局公布的相同或相近行业在岗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计算。
7.交通费,酌情支持。*好保留乘坐交通工具的票据;
8.鉴定费,具体金额以鉴定机构出具的收费票据为准;
9.精神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一般为4万元以下(含4万元)。其中,造成受害人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4万元;造成受害人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依次予以确定。十级伤残赔偿金额可能在3000-5000元之间,具体以判决书确定的为准。
以上是贵州省内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十级伤残),受害人可以主张的赔偿款项及明细,不足之处,请大家多多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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